超聲波測深儀是一種適用于江河湖泊、水庫航道、港口碼頭、沿海、深海的水下斷面和水下地形測量以及導航、水下物探等諸多水域的水深測量儀器。由便攜式機箱、傳感器、微型打印機、支架和信號電纜以及上位機軟件等部分組成。主要由超聲波換能器和測控裝置兩部分組成。超聲波換能器用于超聲波發射和接收;測控裝置控制儀器發射、接受和對接受數據進行分析處理。
超聲波測深儀的技術要求:
1.外觀
測深儀表面的標志應清晰明顯。
電鍍層應牢固、均勻,不應有脫皮、劃傷,表面不應有斑點。
各部分連接應牢固,緊固件應無松動、缺損等現象。
電纜應無折痕和斷裂現象。
換能器粘結面應牢固,不應有脫落現象。
2.允許缺陷限制
使用中檢驗和后續檢定的儀器,允許有不影響儀器準確度的有關缺陷。
3.檢定設備
測深儀應在規定條件下進行試驗,或經雙方約定在近似條件下模擬進行試驗,通常用流速儀檢定水槽。
水槽長度宜大于測深儀的量程,水槽寬度和深度應符合試驗要求,槽底和側壁應光滑平整。
超聲波測深儀的工作原理是根據超聲波能在均勻介質中勻速直線傳播,遇不同介質面產生反射的原理設計而成的。是以水體為超聲波媒介,測深時將超聲波換能器放置于水下一定位置,換能器到水底的深度可以根據超聲波在水中的傳播速度和超聲波信號發射出去到接收回來的時間間隔計算出來。